政策與議題
戴伯芬:填鴨式教育能挽救學術倫理嗎
教育部今年推動「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其中「線上研究倫理課程學習」要求所有大學教師、研究人員以及研究生通過測驗後,才可申請計畫或進行論文研究,此舉真能挽救學術界的聲望嗎?
戴伯芬/輔仁大學社會系教授
趕在7月31日最後一天,終於上了台灣學術研究倫理資源中心網站,進行線上的研究倫理課程學習,完成20個學習單元,真正的重頭戲是40題的總測驗,需要通過28題,也就是達70分以上,才算通過,取得中英文修課證明。這一整套研究倫理教育是教育部「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中的一環,要求台灣所有大學教師、研究人員以及研究所學生上網自學,並通過測驗,才可以申請計畫或進行論文研究。
整套研究倫理課程包含研究倫理定義與內涵、不當研究行為、學術寫作技巧、著作權、隱私權以及利益衝突等,看來洋洋灑灑,很能提供研究生對於研究倫理的學習。但是,完成這套測驗真的可以挽救台灣學界搖搖欲墜的聲望嗎?首先,這整套研究倫理教育是教育部由上而下貫穿的教育行政控管,強迫每個學校每位師生都要接受,藉由建立不同地區、不同學校、不同個人帳號,不論學校或個人,都被建置在整個以研究倫理為名的資訊控管體系中,包含在註冊時必須揭露個資,同時同意自己成為教育部研究倫理教育計畫中的「受試者」,用以彰顯教育部倫理計畫的執行成效;此外,受試者對於整套倫理教育課程的滿意度調查可連結到個人的網路問卷,也就是說當你想表達對於這套倫理系統的真實意見時,是不受隱私權保護的。其次,課程內容充滿定義、法條以及規範,即使有例子,也是很生硬地談一套形式化的倫理技術,比如說論文引用多少字以上要加引號?研究經費支用的上限是多少?這些背誦的知識充其量只能說是學術行政規範,非關倫理。
即使學生反覆記誦之後,可以通過總測驗,對於理解真正的研究倫理能有多大助益?
難道學生不知道指導老師硬要掛名第一作者是不倫理的行為嗎?但誰能改變學術環境中師生的權力關係?
難道助理不知道蒐集假發票來報研究團隊結案聚餐餐費是違法行為嗎?但是誰去改變僵化的會計系統?
在測驗中選對答案是一回事,現實中的遊戲規則又是一回事。如果以為全台大學教師以及研究生接受這個課程並通過測驗,就可以很有倫理地開始進行研究,想來我們的教育部不是太天真,不明白倫理教育的本質與內涵,以為研究倫理會有標準而齊一的答案;不然就是太過聰明地以建置這套倫理教育系統,來回應社會大眾對於教育部、中研院、台大學官接連轟動國際的研究倫理事件之批判。
教育部推動研究倫理教育最大的問題在於不懂得尊重大學教師的專業自主性,也不思如何教學生認真思考什麼是研究?什麼是研究的本質、目的與人類社會發展的意義?在民主社會中仍想用一套極權式的國家控管,來掩飾學術官僚體制層出不窮的不倫理事件。部長、校長犯錯卻罰全國教師與學生上形式化的倫理課,以倫理教育之名讓全國教師與學生淪為教育部倫理計畫的受試者。在惡名昭彰的台灣國際學術造假事件之後,不倫理的倫理教育才是台灣學界最大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