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與議題
首次申請科技部計畫 要上6小時學術倫理課
台大之前發生論文造假案,為避免研究者再踩學術倫理紅線,科技部規定今年12月起,首次申請研究計畫的計畫主持人及執行計畫的參與研究人員,都要完成至少6小時學術倫理教育課程訓練。科技部統計,每年向科技部申請研究計畫案件中,約有600多件的主持人是第一次,主要是年輕學者。
近80所大學將學術倫理課列研究所新生必修
此外,也有近80所大學將學術倫理課程列為研究所新生必修,上完線上課程並通過評量後,才能申請學位考,台大這學期也加入,規定所有研究所新生,須於第一學年結束前,上完6小時的線上學術倫理課程。
有關學術倫理教育課程形式,科技部表示,各申請機構可選擇加入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所開線上課程,或由學研機構自行建立的教育平台所發展的線上課程,也可開設如演講、工作坊等實體課程。通過與否的認定,是由各申請機構自行審認。
交大教育研究所教授、教育部校園學術倫理教育與機制發展計畫辦公室主持人周倩表示,原本這套線上課程只針對研究所新生,因成效不錯,且順應科技部今年的新要求,因而新開發「研究者」和「教師」的學倫課程,課程內容跟學生不同。
周倩說,台大事件帶來血淚教訓,教育部和科技部開始要求學研機構要自律,完備學術倫理機制,包括教育、管理和處置,「大家都動起來了。」
「研究倫理課有很多知識性內容,不只是情義性提醒。」周倩說,就算許多年輕教授在國外上過學術倫理課,但各國對於研究的想像和要求不同。例如台灣有嚴格的個資法,以及科技部和教育部等規範,所以還是要上。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指出,基於大學自治,各校是否要將學倫課程列為必修,由各校自行決定,教育部只是提供學術倫理教育資源平台,讓各校運用。
科技部強調,學術倫理的教育效益,遠大於事後處罰。台大應力所教授王立昇說,目前違反學術倫理就是幾年不能申請科技部計畫,但犯者還是可以申請他處或民間計畫。還是要有懲罰制度,並與刑法連結。如果作假,就以偽造文書罪論處,若抄襲或掛名不當,就以登載不實罪論處。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也指出,必須透過制度性的懲罰,讓犯錯者「覺得痛」,不能只罰個幾十萬、幾百萬,懲戒太輕。